满目疮痍

breeze0001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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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个人身在异乡已经四年有余了,本来还想着等衣锦的时候再还乡。可是思乡的心情就好象沾在衣服上的口香糖越揭沾的面积越大,越想着不能想,心里就愈想。所以每当的空闲的时候就习惯望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,盯着车后面的牌子,看到属于自己那个地方(哪怕是一个省的)就有说不出的亲切,好象那车就是来接自己似的。

    终于熬不住,脑袋一热提着包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车到了我们的那个小县城,然后转车,转车再转车终于到了我们村了。看来我没有在的几年我们那里发展的还真不错,好多户人家都树起了小洋楼,同时也树起了高高的围墙,看了让人心里挺不舒服的。自己安慰自己说“可能在外面呆习惯了,咋一回去有点不适应也是难免的。”

    刚到家还没有歇会,老爸就说:“刚才你大伯在路上看到你了,你去他们家看看吧。”我一想先走走邻居也好,反正回来有时间休息。于是就把从外面带回来的东西分做两份,把其中一份装在了一个袋子里,老妈看到了说如今你大伯家富了怕是不稀罕这些东西,又从家里拿了几袋点心放进去。虽然我嘴里没有说什么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,老妈这边把我往外面推边推边说:“去吧,早点回来。”

    如果不是去大伯的路太熟悉,我还真的不敢认门。两层的小洋楼拔地而起,外面的围墙几乎有两人高,我脑袋里一闪首先想到的就是“铜墙铁壁”我礼貌地敲了几下门,突然从门里传来几声恶狠狠的狗叫声,下的我倒退两步。大妈从屋里慢吞吞地走了出来边走边嚷狗:“窝一边去。”然后定着我看了一会,突然间叫了一声:“这不是小妮吗?你还知道回来呀,快把大妈给想死了,走走快点往屋里坐。”看来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,养狗还不养一条,还要成双成对的,院子里已经找不到原来的痕迹了,果树代替了原来又笨又丑的大榆树。

    大妈拉我进屋冲着里面叫了一声:“瑶瑶,快出来你小姑回来了。”里面传来一 个小女孩的声音:“奶奶,我在打游戏呢,等一回。”大妈对我笑了笑说:“孩子不懂事,别给她计较。”我笑了笑说:“怎么会呢。”和大妈拉了会家常,我站起来说:“我该回去了,回来还没有和我妈说上话哪。”大妈说:“我送送你吧,我说不用了,反正我没事还会来的。”接着又对着里屋叫了一声:“瑶瑶,要不要和小姑一块去二爷家玩会?”等了一会没有一点反映,大妈打着圆场说:“正玩的痴迷呢,别理她了。”从大伯家出来,脚还没有跨出大门,就听着大妈的声音从屋里传了过来:“从几千里回来都拿的这东西呀,谁没有吃过。”突然间自己有说不出的委屈,想一下子发泄出来

    可一想人活这一辈子有多少酸楚,多少无奈,还是忍忍吧。

    回家的时候老妈正在做饭,望着母亲比大妈还要多的白发,眼泪像失去了控制的闸水经过面颊流到了嘴里咸咸的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醒来就开始打听我那些小时候的玩伴,妈说:“芳,现在应该在家的,你要在家闷的慌就找她聊聊。”我想了想说:“刚回来还是先陪陪老妈吧,等晚上再找她也不迟。”芳是我们村的村花,长的虽然说不上是闭月羞花,也算的是亭亭玉立,楚楚动人。走到大街上回头率还是蛮高的。刚进她们家门正好碰上她要去买盐

    我想了想就要要不去六队吧,我陪你去,看看那里变成什么样了。她打趣说:“在外面那么长时间还是没有跑够啊?行,那今天晚上就舍近求远。本姑娘陪你走一趟。”

    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,我给她讲外面的趣事,她给我家村里发生的事。也不感觉路很远。快到地方的时候她突然小声地对我说:“你往后面看一下。”妈呀,我这一看不要紧,吓的我差点没有晕过去,不知道什么时候离我们有十几米的地方出现了五六个人影。我颤着声音问:“咱怎么办呀。”芳见怪不怪地说:“快点走到店里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我三步并做两步到了店,我一看,呀!那个老板还没有换是我高三时同桌的叔叔,而且他还认出了我。我们正说着话后面那几个人也跟着进了店里,其中有两个我认识,是我上小学时高我两届的学生,而且坏是在全校出了名的。店老板悄声在我耳朵边问:“他们是不是跟着你们一块进来的?”我点了点头,老板说:“那你们就等一会再走吧,这么晚了两个女孩多让人放心不下。”

    幸亏那几个人呆的时间并不长,进门只是定着我和芳看了几眼,买了盒烟就走了。老板担心地说,你们两个还是多等一会吧,等他们走远了你们再走。我想反正回去也没有事,就在那里和老板聊了会我高三那个同桌的事,估计那几个人已经走远了,就拜辞了老板,出了店门。

    回去的时候我们两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,大气都不敢出一声。总感觉会有什么事发生,走着走着,我听到了后面有急促的脚步声,我头都没有回拉着芳就开始疯狂地跑。紧接着我也听到后面的人开始跑着追过来了,脚步声是越来越近、、、终于有两个人跑到了我两的前面把我两围在了中间。其中的一个拉着芳说:“你叫某某是吧,没有想到半年不见,长的越来越漂亮了。”傍边的一个说:“东子哥你不会有什么企图吧?”接着便是几个人的奸笑。

    我一想,反正事情已到了这田地了,而且要怪罪的话我是罪魁祸首。我带着哭腔(其实那时我多么希望自己是理直气壮的)问:“你们几个人中是不是有个叫什么什么的?”其中的一个人好奇地说:“小妞,我不认识你你还认识我了?”我说:“大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你就好意思呀?”其中的一个说:“乖乖,我可是低头,抬头都没有见过你哟。”碰到这群无赖我只有把气望肚子里咽了。这时长时间沉默的芳说话了:“把她放了吧,你们也不认识她,反正你要找的人是我,我跟着你们走就行了。”我说:“芳,别这么说,是我让你和我一起出来的,要带走的话两个都带走。”芳在我耳边悄声说了句:“你先走,我再自己跑。”我一琢磨怕自己笨手笨脚的,反倒成了芳的累赘。不知道他们是不知道我的底细还是怎么的,还真的把我给放了。临走的时候一个人拿出刀指着我的鼻子说:“今天晚上的事,回去谁都不能说,不然我让你吃不完兜着走,快走吧。”

    那晚上我是一口气跑进了家,钻进房间里再也没有出来。也不敢给爸妈说更不敢给芳家人说如果芳要有个闪失,他们一家人都会恨我一辈子的。我就那么穿着衣服躺在床上,眼睛盯着天花板躺了一个晚上,脑袋里一片空白。第二天吃过早饭,我就马不停蹄地跑到了芳家,瞧门的时候是心里还打着小鼓。一会门开了,芳探出了半个头,我“哇”地一声抱着芳哭了起来。芳拉我进她的房间,我连忙上下打量问:“他们有没有怎么着你?你要真回不来,或发生个什么事我也不活了。”芳轻描淡写地说:“其实也没有什么,我哥给其中的一个认识,而且关系还比较好,他们就把我送回来了,你不要想的太多了。”

    我不知道哪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事?但愿真像芳说的因为认识她哥哥把她送回来了。本来以为家乡是世界上最温馨,最有感情的地方,看来并不尽然。经历了这些我的心早就疲惫了,第四天我就重新踏上了征途,继续我的流浪生活。